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一、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什么
  
  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哪些情况单位开除员工不需要赔偿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将员工开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开除,另一种自然是合法开除。在合法开除员工的时候,单位并不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但要是违法开除员工,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一、手写合同是合同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


·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
      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一、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新增股东不需要交税,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


·单位犯罪界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直以来在我们国家,犯罪行为并不是只能够由专人来进行构成,当然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单位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是存在着一个行为的鉴定的,因为单位当......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在打算买房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买房条件,同时又是否符合当地......


·在农村开荒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开荒地可以继承吗?荒地不能继承,荒地是农村集体财产只有个人合法财产才能作为遗产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强奸罪从重情节包括哪些关于强奸罪,侵犯了不仅仅是受害女性的性自由权,由于在强奸过程中往往需要采取一定的暴力手段来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往......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不能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


·公司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有多长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自己员工因为工作原因人身受到了损害之后,应该积极的作出处理,即使的为员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对事故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而公......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
      涉嫌诈骗罪开庭会通知吗?诈骗罪开庭前法院会通知检察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现在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及发展等问题涉及到合并的情况,合并需要有合并协议,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有很......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
      徐州丰县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