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如何变更法人?流程是怎样的?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如何变更法人的问题,所有公司在变更法人时,必须按照相关的变更法人规定以及流程进行变更,期间不允许出现材料不齐全的问题,如果出现了必须马上补齐,资料越齐全,办理的速度也就会越快,更能让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的正常的经营,这也是法律对于公司的一种保障以及约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
      入职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回事吗不是,一般正规单位入职时都会签订正式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若只有入职协议,可能是该公司想要简化条款内容......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婴儿抚养注意事项有哪些?
      婴儿抚养注意事项有哪些?孩子是上天赐予的宝贵财富,所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婴儿抚养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的关注度逐渐上升。毕竟婴儿的健......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吗一、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吗?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


·打小三犯法吗
      一、打小三犯法吗?原配打小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要负法律责任。《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


·无证驾驶最高拘留多久2023
      无证驾驶最高拘留多久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凌源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凌源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街街道办事处、北街街道办......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合理期限不用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合理期限不用赔偿的情况是什么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法调整着我国的商业活动经营等事......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
      国家对科技成果技术权益的归属规定有哪些?第四十条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应当依法由合同约定该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


·员工辞职提前通知单位是必须的吗
      我们发现有很多劳动者不管是处于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在想要辞职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员工辞职提前通知单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