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伤后复查费怎么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和护理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疾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但是,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病假条,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工资的证明(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超过2000元(按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受害人应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不用办理完税凭证。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所以说受害人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一定的赔偿费用,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补助费用等,那么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事故造成的实际后果以及受害人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当对方拒绝支付也是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
      贷款房其实也就是指贷款买房,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毕竟日后还贷的时候除了要偿还本金之外,同时还要支付利息。......


·一、保险规避遗产税是可以的吗?
      一、保险规避遗产税是可以的吗?国内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然后商业保险中以保障型保险为理赔的收益金都是免征遗产税,受益人无论是指定还是法定。我国《保......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收费三个阶段是哪些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收费三个阶段是哪些包括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的收费,律师费是根据你主张的标的进行计算的,具体代理方式您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


·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轻判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违法的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的人因为受到牵连或者参与其中被公安机关处理。认罪态度较好可以......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


·四车追尾责任怎么定
      看具体情况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是要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


·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这个名字几乎是您都听说过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和我们以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挂钩,因此您都想知道昆山十级......


·一、驾驶人员醉驾最高罚款是多少?
      一、驾驶人员醉驾最高罚款是多少?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交通肇事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交通肇事的责任包括哪些方面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企业动迁补偿项目有哪些政府如果需要征用企业的土地,会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偿。企业拆迁与普通的房屋拆迁不同,企业的折迁还涉及到经营活动的暂时停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