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

工行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的相关规定众所周知,并购贷款是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的在并购活动中用于支付股权对价款项的贷款。并购贷款的申请条件和适用范围在《贷款通则》等法规规章中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各行对于并购贷款也有各自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工行关于并购贷款不得用于短期投资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就让的我们和您一起来看看吧。
   工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并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并购 贷款业务管理,防控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监会《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 理指引》(银监发[2008]84 号)等法律规章,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 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 债务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 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并购可在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也可 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专门子公司)间接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为满足并购方 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 的需要,以并购后企业产生的现金流、并购方综合收 益或其他合法收入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贷款。
  第四条 办理并购贷款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审 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第二章 办理条件与贷款用途
  第五条 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 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 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三) 主业突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流 动性及盈利能力较强,在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明显 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 信用等级在 AA-级(含)以上;
  (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行业信贷政策;
  (六) 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 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研发 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 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七) 并购交易依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 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 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或即将取得有关方面的 批准。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并购贷款,应根据《并购贷款尽职调查细则》(见附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七条 借款人为并购方专门子公司的,并购方需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并购贷款用于受让、认购股权或收购资产的,对应的股权或资产上应质押或抵押给我行,但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质或转让的除外。
  第八条 并购贷款用于满足并购方企业以实现合 并或实际控制目标企业为目的的融资需求,且仅限于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支付并购交易价款,不得用于并购方或其专门子公司在并购协议下所支付的其他款项,也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其他用途。
  通过上面的工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我们可以知道:工行规定并购贷款不得用于并购之外的途径以及短期投资等活动,对于这一点您都清楚了吗?由于并购活动的复杂性和法律财务问题上的专业性,关于并购贷款的申请和运用的更多问题,建议您通过向咨询获得更多专业、准确的法律建议,避免走入法律误区而承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
      国企加班费在工资总额发放合法吗?加班费在工资总额里事实应该合法的。当然是不违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二手房律师陪购费用要多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二手房律师陪购费用要多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可以按工作时间收费,1500元/小时。也可以根据买卖合同金额收取固定费用。收费标准通常情况下,依据案件......


·故意伤害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法院起诉程序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通常包括前期处置、勘查、鉴定、调查取证、案件处理等环节。对于查实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在案件破获......


·对于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销售假药罪不认罪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不认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


·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离婚的条件的,但是如果一方是军人,那么军婚分居两年能离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在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确保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自利益不受损害。但在近几年中,工程项目......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夫妻俩离婚了,就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前提是子女未成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当然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的,那么......


·国企收购私企股份程序
      适用于普通的收购程序。国企购买的基本流程为:明确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收购战略;成立收购小组;选择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