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平均的收入状况,还有就是护理的人数,具体的护理的期限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肯定是需要专业的护理人员对此进行一定的照顾,通常情况下护理人员一个人即可。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在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发生有具体的赔偿费用,而这个赔偿的具体金额的话是由当事人自己计算清楚,然后和双方来进行一个协商,对方不同意的话就需要找到法律依据,看哪一个费用计算的比较高,可以适当调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
      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一、机动车非现场违章扣分吗?非现场违章也是一样要被扣分的。非现场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1、首先要带好驾驶证、牡丹卡和......


·拐卖妇女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管负责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管负责,监护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般来说监护权是固定的。但是如果出现法定监护人去世或者有特殊情况不适合再承担......


·一般纳税人资格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资格是什么意思?可以得到什么好处?相信提到纳税人这个词,您都明白是什么意思,代表着什么。可是如果在前面加上“一般”两个字,可能了解......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不可以由保险赔偿,折价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和违反约定......


·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发现犯罪行为,很多人第一时间会选择报案,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那么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这是很多人不清楚地方,经常提出这样......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


·离婚抚养权有3个孩子怎么办?
      离婚抚养权有3个孩子怎么办?离婚抚养权有3个孩子应该由夫妻双方各带一个孩子,其他的话,实际上也是需要看孩子的生活状况的,反正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