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的关系有相同点吗?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与中断的关系有相同点吗?有;二者的关系是诉讼时效都停止了。区别是诉讼时效中断,还可以重头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就是指诉讼时效到期,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某一件特定的法定是由中断了原有的诉讼时效,从中段时间开始诉讼时效可以重头算起。(一)、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二)、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又可以中断的,虽说两者都对诉讼时效进行停止了,但是两者所使用的条款都是不一样的,但不管是哪一种一般都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所以,诉讼时效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外地的公司在本地能报税吗
      外地的公司在本地能报税。具体规定是,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


·作品版权卖了还能署名吗
      作品版权卖了还能署名吗?著作权转让了原著作权人还可以保留署名权。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


·检察院退侦审讯当事人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检察院退侦审讯当事人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


·绑架绑错人算既遂还是未遂?
      绑架绑错人算既遂还是未遂?绑架绑错人算既遂,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单一行为,即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如果在绑架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包括哪些 当今市场的经济是非常活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包括哪些当今市场的经济是非常活跃和繁荣昌盛的,各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当中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进行生产。在社会......


·注册公司没有经营要缴税吗?
      注册公司没有经营要缴税吗?注册公司后没实质经营,没有生意可以不用缴税。但是税务情况并不如一般人想的只简单笼统的概括为需不需要缴税,然后认为既......


·惩罚性关税是什么意思呢?
      在任何国家,关税都是其重要的税种,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是惩罚性关税。如果我们对财经新闻比较关注的话,偶尔会看到一些国家向我国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报道......


·夫妻中一方债务具体有哪些
      夫妻中一方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政策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政策是什么?新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别于普通的聘用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招录,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


·甘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现如今司法鉴定在很多地方都非常的常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基本上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这主要就是为了能够让案件得......


·公司法律顾问应该履行什么职责?
      公司法律顾问应该履行什么职责?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应该履行什么职责?1、企业常见或棘手法律问题的咨询并提出建议;2、参与起草、修订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