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能不能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对继承权的放弃,这是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当然一般对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可以使通过口头方式作出,这方面法律中并未做严格限制。但是通常,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若放弃继承遗产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是不允许他人进行干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怎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


·主犯与从犯如何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包括了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等等,但并不是说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会有这些存在。而实践中,认定为从犯的处罚与认定为主犯的处罚是不同的。......


·行贿10000元怎么定罪
      一、行贿10000元怎么定罪?行贿1万元也有可能按照行贿罪定罪,行贿罪的追溯标准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


·天津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里?
      天津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哪里?天津职业病鉴定机构是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部门。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


·一、疫情严重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严重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疫情严重导致信用卡还不上的,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
      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一、沈阳市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准备什么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


·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哪些内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这给我们的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空气质量直线下降、生活用水严重污染、全球变暖、泥石流灾害以......


·上市公司融资途径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途径有哪些?一般来说公司需要不断的融资才能扩大经营范围,有更多的流动资金。非上市公司或者是一些创业公司在融资之前都会准备好融资的......


·价格听证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价格听证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