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情形都是什么

一、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情形都是什么
  
  一类是实体性事由,一类是程序性事由:
  
  (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第267条的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实体性内容主要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2)《刑事诉讼法》第137条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应查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法》第43条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分别对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的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且后者还赋予人民检察院就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对侦查活动中以非法方法搜集的证据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因此,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搜集证据或有其他程序违法或不完备的地方纳入退回补充侦查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这里侦查程序违法或不完备应理解为“侦查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具体可有两种情况:①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如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②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如以引诱、欺骗等方法向有关证人搜集证据。
  
  二、补充侦查最多多少次
  
  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关于退回补充侦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候退回补充侦查、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一级在法庭对刑事案件作出审理之时的补充侦查。而对于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要求在1个月之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且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也是不得超过2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
      孩子监护人填前妻还是后妈孩子与后妈存在亲属关系是基于父亲与后妈存在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后妈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不能作为监护人的,应......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时候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单位辞退员工,也就是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一、醉驾怎么处理?
      一、醉驾怎么处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现场逃离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一、现场逃离是否属于肇事逃逸?现场逃离并不一定就属于肇事逃逸,要经交警部门调查才能定性。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


·一、拖欠工伤赔偿怎么办?
      一、拖欠工伤赔偿怎么办?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


·委托代理协议书怎么写?
      委托代理协议书怎么写?委托代理协议甲方: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甲方因事宜,......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
      房货提前还款怎么算利息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什么时候还清就计算到那时候。部......


·刑法对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对销售假药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具体规定如下: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多少
      多少算是高利贷利率,利率多少算高利贷我们知道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往往只有一线之隔,这里的“一线”,其实也就是约定的借贷利率。那么实践中,多少算高利......


·我国的非法集资能不能减刑?
      在如今的社会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一些小经营公司,稍有不慎,公司的资金就不足以让我们的公司正常运转了,这时,我们就会......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一、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可否抵押担保?不可以,使用权房是没办法申请抵押贷款的。需要转为产权才能申请贷款。个人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