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一、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合理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没有哪一条法律制度规定刑拘的时间最
  
  三、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需要满足公安机关已经侦查获得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理论上公安机关每一次决定延长刑拘时间的情况下,都应该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了的话,因为同一件事情被行政拘留了12天,随后公安机关又无缘无故的延长时间就不合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经济补偿金月工资包括加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


·辞退退休人员有没有补偿金
      辞退退休人员有没有补偿金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假释考验期内犯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离婚后彩礼属于共同财产么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
      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中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最常见、发生最频繁的莫过于民事纠纷案件,婚姻、财产、债务、合同等均属于民事案......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一、什么叫医疗事故责任程度“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


·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明,用人单位不......


·职务犯罪检察部职责有哪些?
      国家政府赋予官员权利,是希望他们能够给百姓造福。但是,部分官员会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做出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事,这就是职务犯罪。为此,......


·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谁
      在我国,孩子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此时他们尚无能力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就需要监护人来保护。那么孩子法定第一监护人是谁呢?可能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