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

出车祸60以上有误工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很显然,能否主张误工费关键要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能否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年满60周岁,仍具备劳动能力,且实际工作、务工和劳作,特别是一些农村的老人,甚至70岁多岁仍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维持生活来源,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因治疗和养伤耽误了其劳动时间,必然实际导致其收入减少,如果以其超过60周岁而不支持误工费,不仅与案件实际不相符合,而且也直接违反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客观上导致案件的处理有失公平。综上所述,对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仍在从事劳动获取报酬,理应得到支持。二、超过60周岁遭受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退休在某种意义上讲,更多的是一种待遇,并不是必然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标准。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人被返聘工作或从事雇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很普遍。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当然,在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不少人认为,一旦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在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赔偿的项目里面就不会再涉及到误工费。但其实,关于误工费的判断,并没有以受害人的年龄作为标准。根据规定,虽然老人已经超过了60岁,满足了法定退休年龄要求,但其实际还具有劳动能力,而通过自身的劳动能力也取得了对应收入的,那么遭受了人身损害之后,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


·重庆诈骗罪入刑起点额是多少?
      重庆诈骗罪入刑起点额是多少?一、重庆诈骗罪入刑起点额是多少?重庆诈骗罪入刑起点额是五千元,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


·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样本中包含了哪些内容?
      一、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样本中包含了哪些内容?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样本中必须包含的内容包括审查的结果、需要将案件移交的单位等,审查起诉告知书即......


·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原则是什么?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公民、法人由于过......


·根据规定,什么是信托法律关系?
      一、什么是信托法律关系?信托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财产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或者财产所有权权......


·垫付的医药费能拿回吗
      如果有关当事人因为事故而受伤的话,我们应该在第一时间将受伤的人送到医院抢救。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去医院治疗是需要预先向医院支付一定的医疗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疫情下房贷可以通过递交自己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比如说参加防疫工作的文件,然后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款,疫......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一、行政诉讼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什么情形(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


·其实我们都都能够认识到
      其实我们都都能够认识到,关于代通知金的一些相关的举措,其实说白了,代通知金就是为了代替通知员工,而赔偿一些金额,那么公司针对代通知金规定有哪......


·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一、法人的成立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法人成立的条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个方面。《民......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在您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常见的一件事情了,因为驾驶人的不安全驾驶或者是违章驾驶的情况的话是非常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进行权利维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