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周六加班食堂后勤保障的工资怎么算?

周六加班食堂后勤保障的工资怎么算?周六加班食堂后勤保障的工资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来进行一个支付。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二、职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在劳动法周末加班调休方面的规定中,明确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调休的,只能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在周末加班的,可以要求在工作日调休,如果调休不承担,企业要支付两倍工资补偿。企业安排调休的,周末加班则不需要额外支付加班工资,按照普通工资计算即可。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所规定的是上5天班之后就会有两天的休息的时间,在这个周末节假日,我们是可以通过一些娱乐或者是其他的方式能够放松身心,但有时候工作比较繁忙的话,还会进行加班加班也有一定的费用的方面支付,也就是加班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一、交通肇事轻伤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进行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是经常发生的,我们经常会由于合同以及其他原因,与别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但是,由于债权债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
      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可以吗?丈夫去世前妻要继承房产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除非有遗嘱,且明确规定了前妻有房屋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是什么出门或者回家人们大多选择坐火车,坐火面临抢票,抢票就有可能面临着退票、改签这些手续,新出台的火车票退票手续费新规......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执行庭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执行庭通常作为一种强制执行判决结果的机关存在,如果法院判决作为第一部分,下达了审判结果,那么执行庭执行就作为......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
      聚众斗殴被网上通缉会被判刑多久?聚众斗殴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往往都会被公安机关进行网上通缉,这个时候对犯罪人就有非常大的影响,因......


·登记未满五年可以离婚吗
      登记未满五年可以离婚吗可以。无论结婚多久都可以离婚,只要双方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双方自愿或者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提出离婚。但是提出离......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每一种具体罪名的客观表现形式。实践中,被认定属于犯罪行为的,需要符合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内容,对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一个普遍......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上突发性急病算不算工伤?工作中突发疾病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但是在工作中因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死亡。《工伤保险条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