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流程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程序流程是什么?(一)立案审查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主要查明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能否交付法庭审判等。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对缺乏罪证的,如自诉人提供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二)案件审理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与公诉案件基本相同。但由于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对这类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一些特殊规定:(1)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侦查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不适用调解。(3)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一般应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4)开庭时,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按撤诉处理。二、哪些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案件:(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除外);(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总之,自诉案件是可以直接越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而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剩下来的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由刑事法院完成的,而受害者在起诉之前需要把大把的精力都投入在收集证据的这件事情上,因为证据不够充分法院就不会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寻衅滋事主犯未归案能结案吗?
      寻衅滋事主犯未归案能结案吗?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对已归案的嫌疑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先行审判,未归案的,归案后再审......


·一、交通七级伤残小孩抚养费怎么判给?
      一、交通七级伤残小孩抚养费怎么判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


·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由有哪些?
      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由有哪些?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一、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重婚者与小三分手也可以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


·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
      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一、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


·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
      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可以申请法院对夫妻财产查询,离婚财产申请法院调查是可以的,因为有一些证据方面的收集,对于当事人员来说,他们由于是普......


·什么情况怎样取消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怎样取消取保候审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


·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
      一、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3万元的构成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


·法律规定笔迹鉴定可以造假吗?
      一、法律规定笔迹鉴定可以造假吗?不可以;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


·喝酒连带责任法律条文都有哪些解释?
      我国的当今社会上,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构成了犯罪。这主要是当事人的行为所致的,一起喝酒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就是这类比较典型的案件。那喝酒连带责任......


·父母去世后未立遗嘱房产怎么办?
      父母去世后未立遗嘱房产怎么办?父母去世后未立遗嘱的房产,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