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一、行政诉讼中的回避适用对象是指哪些人?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 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 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 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 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
  
  二、哪些情况可以提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该回避的这些人如果在诉讼过程当中没有回避,那辩护律师是可以抓住这一点进行辩护的。回避制度本身就适用于三大诉讼活动中,法院虽然不同于其他的行政单位,但和当地行政单位之间的这种关系也是比较微妙的,有些人即使回避了,可能作用也不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
      没有工伤认定民事诉讼会被受理吗?没有工伤认定可否直接起诉,但是在工伤认定期限之内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


·破坏军婚罪的有效证据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军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军婚会受到破坏,那么对于受到破坏的军婚,为了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该怎么去确定破坏军婚的有......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吗?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承担......


·认定不起工伤认定怎么办?
      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首先是到医院进行治疗,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时间关系,此时尚未办理工伤认定和赔偿的相关手续,因此,治疗费用往往由职工自行支......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方法有哪些?工程建设合同如何履行?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


·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随着如今男女在结婚时的价值观发生的各种各样的变化,导致离婚现象也是越来越多,加上各地房价的暴涨,使得双方在两人结婚后离婚财产怎样分配的问题上......


·新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进入职场工作。这些毕业生由于此前并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如果被企业录取,在入职手续的办理方面可能会一头雾水,不知如何下手,......


·继父母子女抚养关系如何认定我国 《婚姻法》第26
      继父母子女抚养关系如何认定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土地只有二类土地一种: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石炮台街道、金砂街道、金厦街道、东方街道、大华街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