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

怎样确定交通肇事逃逸?确定交通肇事逃逸,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哪些情况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是由离开现场的。实际上普通老百姓在遇到一些自己从未接触的事项的时候都会比较慌张,尤其是有可能会涉及到坐牢的事情,而自己又不是故意为之的,这种情况之下交通事故情景是比较多的,所以很多人在发生之后就会逃跑,但是逃跑的话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拿到离婚判决书多久能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拿到离婚判决书多久能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


·盗窃罪多少金额立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从前规定的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因此最高法对盗窃罪的数额也就是立案标准做了提高。那么现如今,......


·医疗机构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
      医疗机构销售假药的处罚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医疗事故致死鉴定需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致死鉴定需多长时间?1、通常情况下一个医疗事故鉴定从申请到出结论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老百姓的生活富裕,剩余的钱多,买车的人也不断增加,道路不断加宽,但是交通事故还是不断发生。一些无辜的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伤也是不少,超载就是......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一、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


·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可以调解吗?
      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可以调解吗?一、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可以调解吗?1、持械聚众斗殴没打起来可以调解,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规......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 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出轨方要赔偿多少?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话,那往往会导致夫妻最终离婚,当然这也不是必然的。不......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一、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诉讼......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来进行销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


·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哪些
      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哪些(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