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隐形股东协议解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隐形股东协议解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解除的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只有在依法成立并生效后,才存在解除。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解除。(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主要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形式。(三)合同的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除当事人协议解除以外,当约定解除或是法定解除的条件成就之后,合同并不自动解除。无论哪方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达到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四)合同解除使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根据《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二,协议解除的条件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需要注意的问题,无非是自己在当事人处理的时候可以积极的应对,但是需要学会解决紧急地情况不确定的因素对于自己协议的解除的影响,更多的时候自己在有关资料的准备上较为充足,即使自己的问题较多,但是可以进行直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到期以后,房子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房屋还是属于购房者的。当然了,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房子,还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


·父母可以替子女撤销婚姻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化,当今社会,有一部分人选择了自由恋爱,他们靠着自己的感觉,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不需要父母来掌控自己......


·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一、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商业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商业险赔偿吗?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肯定是不赔偿的;在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商业保险的免责情况就包括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协议离婚相比诉讼离婚具有更多的优势,因此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此时也需要按照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才行。那到底......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有哪些?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刑事诉讼法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这是因为我国刑事方面规定的犯罪行为都需要进行审判等诉讼程序,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刑诉法的内容远......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到交警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15天内没有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


·公司辞退员工时什么情况下是违法
      公司辞退员工时什么情况下是违法一、公司辞退员工时什么情况下是违法辞退员工中经常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不正确的甚至是违法的辞退。比如,试用期可以......


·非故意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
      非故意造成轻伤二级怎么判耳机伤害是属于轻度伤害,如果与受害人协商好,则伤害方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否则一旦形成公诉或者是自诉案......


·绑架不要赎金多久能查出
      绑架不要赎金多久能查出绑架,最长十五年,短则十年,不过诉讼时效。《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