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高院再审驳回抗诉刑事向谁提出?

一、高院再审驳回抗诉刑事向谁提出?
  
  1、如果被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二、再审程序的抗诉与上诉审程序抗诉的区别
  
  再审的抗诉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形式的一种,同上诉审程序的抗诉一样,同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活动,其目的都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但是,二者也有区别:
  
  第一,抗诉针对的判决和裁定的性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的。
  
  第二,启动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当提出抗诉意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三,抗诉的期限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第四,抗诉的作用不同。上诉程序的抗诉,是在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的,只要在抗诉期间内依法定程序提出了抗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必然进入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主要是对错误的裁判的一种救济,检察机关只有对那些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才能对其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抗诉的提起主体是有相应的要求,不是想要提起抗诉就能够提起,具体怎么样提起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必须由检察机关对相关犯罪事实和再审的判决情况进行法律适用审查,如果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才可以提出抗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对于经济类判3年能缓刑吗?
      对于经济类判3年能缓刑吗?对于经济类判三年的是可以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但前提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


·酒驾拘役是故意犯罪吗?
      酒驾拘役是故意犯罪吗?一、酒驾拘役是故意犯罪吗?酒驾不是故意犯罪,属于过失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


·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一、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


·对于旧车过户流程是什么?
      对于旧车过户流程是什么?1、资料准备2、凭以上资料,到二手车市场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3、凭第一项和第二项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4、凭车辆管理所新办......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既然是合同,......


·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根据不同诉讼种类,我国证据法定种类分为三种:一、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1、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


·离婚诉讼法律常识
      1、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


·37天检察院未批捕可能延长几天?
      一、37天检察院未批捕可能延长几天?37天检察院未批捕是不可能延长几天时间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我国刑法对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
      外地肇事逃逸由哪个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1、外地车辆肇事逃逸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