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租金问题向谁索要?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租金问题向谁索要?
  
  根据债的相对性,该笔费用理应向出租人主张。而且,定金或抵押金的签收人理应是出租人,考虑到证据的直接针对性,也应是出租人承担还款义务。房屋产权虽转移,但并非意味着租金转交,若主张买受人承担返还义务,证据不足。
  
  二、适用瑕疵
  
  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
  
  “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继承、互易甚至合伙投资引起的所有权变动。此种广义理解已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据此,“买卖不破租赁”精确地理解为“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更为准确些。但尚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给予明确。
  
  2、是否适用于“动产”。
  
  “租赁”,依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条款并没有对租赁物进一步设定限制,就是可包括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从字面看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以适用“租赁物所有权让与不得对抗租赁物债权”原则。但是当我们将这个概念运用到229条的时候,不禁会发现,如果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的动产也适用第 229条,将不利于财产的流通,有悖于现代民法的宗旨。因此《合同法》第229条中租赁物一词,应限定于不动产,如房屋等更妥。但司法习惯是这样做,但也没有法律条文明确。
  
  3、买卖不破租赁与抵押权竞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以抵押财产出租的,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优于租赁权,租赁关系因抵押权的实现而解除。
  
  4、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
  
  财产保全与租赁竞合,指在同一标的上同时存在财产保全和租赁,二者在效力上发生冲突的情形。二者效力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解决,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应怎么处置,并且从“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来看,买卖的行为也是发生于后,按理说应该也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但如果这样执行,法院查封的威严则毫无是处,因此关键要看二者哪个成立在先。若租赁先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当然地适用于债权人,对债权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因为承租人在承租时并不能预见到将来租赁物会被查封。若租赁后于查封存在,则在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取得被查封财产所有权后,原租赁契约并不适用于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
  
  如果在进行租房后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也是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去执行的,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允许就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或者是未经允许就擅自更改房屋的结构等情况后,因为承租人做出了违约行为出租人也是可以与之解除租赁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
      一、一般多少利息算非法集资?不超过正常利率4倍的就不算非法集资,但判定非法集资不是根据利息的高低的,利息过高是属于高利贷,判定非法集资是需要......


·一、肇事逃逸暂扣驾驶证后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暂扣驾驶证后怎么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参加科目一学习并接受考试合格,就可以清除记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一、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怎样的?毒驾和醉驾的处罚一般都是刑事处罚,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有老婆借条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
      有老婆借条的复印件有法律效力吗借条复印件,在无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很难被法院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司法解释又称"刺破公司的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不托管怎么办?首先,虽然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但托管不是必须的,基金合同约定......


·工资9000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9000元工资要扣1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190元......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特征当中还带有补偿性的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特征当中还带有补偿性的,因为多余出来的这些人口给我国本就已经非常有限的各种资源的使用又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国家只能够通过征收社......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人身损害赔偿要是不幸产生了纠纷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此时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那么法律规定人......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工资总额内
      经济补偿金是否算工资总额内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