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农村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就是“住改非”房屋吗

一、农村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就是“住改非”房屋吗  农村的临街进行商业活动的房屋不一定就是住改非房屋,具体的认定需要依据房屋原本的性质而定,如果是住宅的,并且取得营业执照的,就是住改非房屋。  住改非房屋认定:  1、依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可以直接认定房屋的实际用途。  2完税凭证。通常而言,生产经营与纳税相伴随,有完税凭证(免税单位应当提供免税证明)可以说明有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着生产经营活动的住房当然属于住改非。  3、租赁手续。对外出租的房屋,提供租赁协议、开出的发票类票据、纳税凭证等。  4、房屋实际使用现状。  5、实践中由于商用房的补偿普遍高于住宅的补偿,某些地区出现临近拆迁前,被拆迁户将住宅用于租赁或是经营的情况,此类房屋不能按照“住改非”补偿。  二、住改非拆迁可以按照商铺补偿吗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效益的,应当选用收益评估法。  (一)大多数地方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  (二)也有地方规定住改非可以享受商业用房补偿政策  对此,有的地方表述为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具体认定房屋确实是用于经营使用的,按照商业用房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房屋是住宅的就按照住宅的具体补偿标准补偿。  (三)参照商业用房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  即:对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和住宅用房性质权重的拆迁评估价格之和作为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价格。对非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其实际营业部分的拆迁补偿采用住宅评估价加营业补助的方法确定,营业补助的标准根据不同经营年限确  (四)一定时间之后的住改非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请求权诉讼标的是什么?
      请求权诉讼标的是什么?一、请求权诉讼标的是什么?请求权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该享有的权利,但是侵权行为屡见不鲜,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侵权,那......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若想变更诉讼标的就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一、撤销权的定义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须知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需要负责吗?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自杀,医院有责任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义务,或者因实施侵权行为,......


·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权是可以质押的,真的需要用商标权进行质押的时候,必定要提交一份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那么商标权质押申请书要......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
      餐厅顾客在门外摔伤谁负责?一、顾客在门外摔伤应该由餐厅负赔偿责任。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什么原则?一、如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1、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管辖。因合同纠......


·在正式工作前
      在正式工作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就有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或是公司倒闭无法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方面是......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索赔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个完整的项目之中包含了诸多子项目,需要各方当事人协调合作,共同努力,以求在限定工期内高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