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没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二、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辞退职工的情况下,单位应当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目的解决职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的生活困难。职工个人为了另寻高就要求辞职,单位不给经济补偿。职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职工违约,应当承担违约金。但是,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你的单位没有给你提供培训费用,你就不需要承担的赔偿违约金的责任。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十分完善的,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共同购买五险一金,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一种约束,如果不购买保险的话,劳动者可以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为理由提出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醉酒驾驶撞人肇事逃逸该怎样处罚
      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并有逃逸行为的,处3-7年有......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在贵阳买房子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方案中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


·商标质押主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质押主合同应该怎么写现在很多企业融资的时候都是将商标权质押给有关机构的,因为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市场价值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一、土方工程验收标准土建的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是参照国标GB50203-20011。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


·家暴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确立原则是什么?
      家暴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确立原则是什么?对于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因为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的离婚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而言,离婚需要对财产,......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资料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资料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有什么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有什么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谁谁谁买房子,卖房子,然后又是怎么样的。还有的出租国有土地,那......


·公司破产法人房子会被收回吗
      视情况而定,但如果法人房产属于公司财产,那么应放入清偿序列。但如果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关的,又没有财产混同情形,不会受到牵连。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