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二、庭前会议的司法解释从立法精神来看,庭前会议程序是一个准备性程序,解决的是与审判相关的一些程序性问题。对了解和听取事项的范围应进行明确限制,否则,势必会使该程序被滥用,可能导致审判人员先入为主造成对案件的预断,从而影响到庭审的质量和审判的中立、公正。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列举了审判人员在庭前会议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内容包括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由于法律并未对庭前会议的内容作出限制性规定,表明审判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内容不仅仅限于法条明确列举的范围,其内容应当具有广泛性,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应以保证案件的效率和公正为目的。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可以对案件管辖、回避、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辩护人提供的无罪证据、非法证据排除、不公开审理、延期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庭审方案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提出和交换意见,了解辩护人收集的证据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在进行庭审前,应当召集相关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相关证据情况,以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存在不合理的或者不合法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造成错判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省是我国的建筑大省,一些建筑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给工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尽快的拿到补偿,受伤工人在经过工伤认定后,......


·轻伤办案程序有哪些阶段?
      轻伤办案程序有哪些阶段?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


·隐瞒癫痫是算婚姻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并没有将患什么病的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法定无效婚姻有三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


·一、无法协商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起诉?
      一、无法协商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手续才能起诉?1、起诉状2、证据材料(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


·开发商网签备案多久时间?
      开发商网签备案多久时间?开发商网签备案一般在一个星期左右,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网签,是购房人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一、......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牵扯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就是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不过不论以哪种形式离婚,都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规范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规范有哪些?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


·建设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继承的条件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关系到很多农村子女的切身利益,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农村,那可是大事。农民有地才是最好的,没了地就不好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