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全日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

全日兼职可以随时辞职吗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二、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赋予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任意解除权,但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被离职,写不写辞职通知书已经不重要了,但离职告别信一定要写!但在写法,有四大禁忌需要注意:一忌,否认或粉饰“被炒”的事实。二忌,被负面情绪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闹得很不愉快,也没有必要在告别信中发泄,或诉说雇主或上司的种种不是——不要幼稚地以为这会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三忌,吹嘘自己的功绩或成就。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赞歌唱得再高也难以挽回离开的决定,此时低调是必须的。四忌,绝情冷血,不懂人情世故。很多时候我们没有选择,圈子是小的,最终还得在同一个行业内“打江山”,因此,不要吝啬你的感谢之情,再不愉快也可以道别说再见。辞职前后七种心理及处方 症状一:生气你的老板是个愚材,所以你最终向他说了句“白白”,然后就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摔门而出。愤怒,让你失去了理智。处方:请切记,你这样的走,留给人家的印象永远是负面的。你的老板握有你职业升迁的钥匙。在发脾气之前,多想想。症状二:狂喜你的新工作将给你带来250万美元的期权。当你递交了辞呈后,就被怂恿着开一个盛大的庆祝舞会。你被狂喜浸泡着,轻飘飘地浮在半空中。处方:将你的过度兴奋加封盖子,以免满溢出来,而“乐极生悲”。记住,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情,也没有白掉的“馅饼”:甚至一个“梦幻”工作也会带着问题来。这类兼职的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期间,也应签订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劳动时间、劳动范围和劳动动保护进行详细的书写。按照这类劳动合同进行工作。产生劳动纠纷时,也应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相关的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
      从学校进入社会职场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很多新人进入新的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跟上公司的进度。而入职一个月之后,如果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应,无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误工费由谁发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有的劳动者,因为不小心在工作的时间或者,旅行单位所交付的工作任务的时候,导致身体受到伤害,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一个工......


·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发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发怎么办?任何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在征用土地的时候,都必须要首先去土地资源管理局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怎样才构成犯罪行为未遂?
      怎样才构成犯罪未遂?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一、私募基金含义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


·公租房申请材料有那些2023
      公租房申请材料有那些2023一、公租房申请材料有那些各地关于申请公租房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同,可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以......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
      现在离婚的问题愈来愈普遍,很多时候一方提出离婚,但是另一方死活不同意,这就是非常烦的一件事,那么单方面可以离婚吗,单方面离婚是比较通俗的说法......


·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任何形式的居住方式都应当拥有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其中就包括楼盘的居民居住。那么,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实践中,离婚夫妻要想解除婚姻关系,肯定是不能自动解除的,而是需要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能最终达到离婚目的。而......


·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一、一级医疗事故什么意思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