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认定为累犯可否使用缓刑

认定为累犯可否使用缓刑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知道,衡量量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是否会再次触犯刑法来体现。因此,累犯之人的人身危险性极大。缓刑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对其采取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有可能适用缓刑。但累犯的犯罪行为人早已用其实际行动表明,对其适用缓刑是不可能避免新的社会危害的。所以我国刑法对累犯是禁止使用缓刑和假释的。二、累犯与再犯有什么区别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即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就再犯而言,后犯之罪在实施的时间上并无限制,既可以是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刑满释放之后实施。累犯与再犯的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都是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了犯罪行为。累犯与再犯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2)累犯必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的刑罚处罚为成立条件(特殊累犯没有限制,只要求受过刑罚处罚即可,哪怕只单独判处过附加刑);而再犯,并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3)累犯所犯后罪,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法定期限内(特殊累犯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任何时间)实施;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也就是说再犯包含了累犯。符合条件规定的犯罪分子,其实有很大可能被宣告缓刑,那么暂时就不需要实际执行刑罚。但是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除此之外,对于被判管制、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单独处附加刑的罪犯,由于不符合缓刑的对象条件,也是不能被判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等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级的优......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1、合伙合同的终止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重庆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是什么?
      重庆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是什么?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跟银行,公司等中小企业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多,中小企业也成为国家发展中的一股新欣力量,一......


·一、农民工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一、农民工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农民工离婚孩子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逃逸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逃逸怎么处理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其实在心理上都是有缺陷的,在部分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身上工作人员还发现其存......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


·民事诉讼法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因各种原因其实就导致在民事诉讼的这一块上诉率是非常的高的,只不过提出上诉这也是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所依法享有的一种基本民事权利。上诉在您心目......


·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怎么写?委托人:?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居间人:法定代表人:?住所:?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