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一、职工工伤索赔怎么处理?
  
  第一步,工伤认定申请程序
  
  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应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如果不予受理,则进入下一步不予受理的诉讼程序。
  
  第二步,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
  
  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行政诉讼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3.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支持职工的诉讼请求,那么案件进入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认为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部门往往要求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于是,案件将进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
  
  劳动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作出裁决。但是不服该裁决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案件进入到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第五步,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程序
  
  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二审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是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假设是劳动者胜诉,即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凭该判决要求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案件再次进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六步,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部门恢复工伤认定后,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核实到的情况,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认定的结论可能是认定为工伤,也可能是认定不构成工伤。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可能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
  
  第七步,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工伤认定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案件可能又进入到行政诉讼程序。
  
  第八步,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程序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复议结论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或者判决劳动行政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审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假设法院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构成工伤的认定结论,下一步进入到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程序。
  
  第九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属于工伤后,如果劳动者认为其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职工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情况复杂的,最多可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3.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注:再次鉴定的期限未作规定)。
  
  第十步,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
  
  虽然最终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于是案件又进入到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
  
  第十一步,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6个月。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的审判期限为3个月。第十二步,工伤赔偿执行程序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职工必须在1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执行则由法院决定。一般来说,法院执行顺利的话,至少3个月,不顺利的话,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执行完毕,全部程序终结。
  
  以上就是职工进行工伤索赔的程序,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后,有权享受工伤伤残赔偿,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则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险的,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的伤残赔偿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
      一、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怎么理解?同居关系财产分割举证的理解为:首先需要将财产类型进行分类,基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


·代书遗嘱仅按手印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仅按手印是否有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书......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取保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取保要多久?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取保要12个月的时间,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取保候审......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


·根据规定聚众斗殴拘留多久?
      根据规定聚众斗殴拘留多久?聚众斗殴事件与寻衅滋事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都是比较常见的,此时难免有民事主体的权益会受到侵害,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一、离婚过错方能分婚后财产吗?过错方离婚的时候会分到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一、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女方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仲裁庭有哪些成员组成?
      仲裁庭有哪些成员组成?第三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二十七条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


·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规定违章罚款还扣分吗?
      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规定违章罚款还扣分吗?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规定违章罚款还扣分,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高速......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具体内容如下......


·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
      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