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

申请监视居住需要担保吗不需要,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监视居住,担保人是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之一。二、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三、监视居住如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我们知道,如果是申请取保候审的话,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也就意味着需要有一定的担保。但对于监视居住而言,法律中并未要求提供担保,不管是提供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其实都是没有要求的。而监视居住只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高利转贷罪判多少年
      行为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先向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高利息借贷给他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高利转贷罪。那......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
      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一、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有什么不同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工伤保险部分就不予赔偿,或者是仅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部分进行赔偿。第一,在......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
      双重劳动关系社保是怎样的?在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并不是限于一种工作,有时是为了缓解生活压力,有时是兴趣所在、能力体现,法律也没有限制这种劳动关......


·远期信用证收款的风险有哪些
      远期信用证收款的风险有哪些一、什么是远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一、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1、一次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大岁数就不能索要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大岁数就不能索要了?对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限制,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


·一、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赔偿吗?
      一、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赔偿吗?临时工出现交通事故雇主也是需要赔偿,赔偿的内容主要就是医药费和其他必要的费用等。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


·机动车发生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处于警告或者处以在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


·放纵走私罪是什么意思,怎么处罚放纵走私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放纵走私罪。当然,情节不严重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