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一、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二、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根据我国现在的《劳工监察大队》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如若劳动用用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包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届期用人单位仍不按照劳动部门要求进行支付,相关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计算标准,额外加付赔偿金。具体情况包括:
  
  (1)违法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薪酬的情况。
  
  (2)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工资作为赔偿金的情况应当是,同人单位在已经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令付款要求后,仍然不按时发放拖欠工资的情形。并非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出现,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金。
  
  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里提到,当出现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延发放劳动者报酬的情况下,除了依法应当支付之前拖欠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对劳动者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仇的情况下,也需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赔偿金。
  
  总的来说,在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最少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可要求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拖欠工人的工资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而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必须要找出相关的证据才能更好的处理,所以,拖欠工资就是违反了劳动法,一定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高空坠物法律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法律赔偿的依据是什么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


·高空坠物走车损险可以吗?
      对于生活在高层小区的人们来说,遇到祸从天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车子停的靠近居民楼的话,可能被掉落的花盆等物品砸坏。对于这种意外事故,很多车主不......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
      一、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怎么写?租房合同无偿使用证明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无偿使用期限、甲方的责任、乙方的责任、法律依据......


·如何强制收购一家公司
      公司收购不是强制性的。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


·交通事故受伤的人不在少数
      交通事故受伤的人不在少数,现在总是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大人孩子都是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的对象,还有最主要的对象就是学生,比如放学的时候,学生增多,......


·网络诈骗办案流程主要是什么 网络诈骗办案流程主要是什么?
      网络诈骗办案流程主要是什么网络诈骗办案流程主要是什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而言,在经过工伤认定之后确认职工遭受的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那之后才有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必要。而无论是申请工伤认定还是进行工伤鉴定,此......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年龄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
      可转债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哪些条例?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国家的人民币一直都在贬值,为了不让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放着贬值,我们很多人就想到了去做......


·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罪是怎样界定的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


·遗嘱有诉讼时效吗
      ?一、遗嘱有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