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商标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行为人进行商标侵权所实施的行为分为两种,第一种是行为人非法利用他人享有商标权的商标谋取利益,第二种就是行为人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先申请注册的商标类似,在这两种情况下,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如何看待醉酒驾车思品方面?
      如何看待醉酒驾车思品方面?醉酒驾车被列入刑事犯罪行为之后,在分析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时我们通常都会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但是醉酒驾车从其性质上来说......


·转让期房注意哪些方面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


·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
      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一、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是什么?认定行政复议机关标准有: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


·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
      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质押率偏高有哪些原因?一、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吗股票质押率会变更,因为市值是可能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变更的。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


·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撤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


·太和县最新征地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征收当地职员依法获得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需要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制定既定的补偿规定,太......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既对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规定,也对劳动合同解除给出了具体操作办法。在一些情形下,劳动合同解除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如何解读......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


·新刑法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判?根据新《刑法》的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危险驾驶罪可以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