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
17.nj64.com 江莹莹律师
贩毒主犯执行死刑在什么时候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二、死刑复核的程序简单概述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 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 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 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3.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4.核准权具有专属性。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5.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 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 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 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6.报请复核方式特殊。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报请复核应当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核。而审判监督程序可以越级申诉。综上所述,对于贩毒的行为严重的情况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危害,同时也给社会的治安秩序造成了影响,所以最高院对于已经判处死刑的嫌疑人,一般都会在七天内执行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
More>>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
·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
一、行贿的钱多少可以构成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
在一些沿海大城市,租赁比例很高,大部分外地人都是要租房解决住房问题。而进城务工人员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子女教育,因此,现在国家推出租售同权......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申请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鉴定申请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现如今医疗纠纷案件频发,有时许多病患家属不理解医院的治疗方案甚至认为是医疗人员的过失导致的......
·债权人要怎样通过诉讼讨债
债权人要怎样通过诉讼讨债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或者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来推拒还债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其中,诉讼便是很有效的......
·被告跟别人认罪可以么?
个人犯罪后,会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确定犯罪事实属实的,交给法院审理。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参考被告是否认罪,对有主动认罪的,会酌情从......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
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一、债的本质债作为一种财产性法律关系,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在财产分配、财产交换领域形成的财产让度或财产流转的。债反映财产......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
私人借款是否可以约定用途在民间借贷中,有的出借人为了防止借款人借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导致自己到期无法收回借款,会问借款人一些关于借款用途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
·我们常说的还建房是什么概念呢?
我们常说的还建房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政府在对城市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要对原先的住在城市郊区的农民的房子进行拆迁,拆迁之后需要安置居民的住所,所以......
·侵权纠纷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侵权纠纷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