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这是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不经过工伤鉴定,也就无法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
  
   一、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单位拖延申报工伤怎么办?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进行工伤鉴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够确定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程度,之后才能根据当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实际工伤赔偿数额。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农村宅基地只减不增,为什么还是升值缓慢呢?
      一、宅基地需求伴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农村的人口也相应增加,很多人都想为孩子准备出一套宅基地,将来孩子娶妻生子有个安身立命之所。按理说人多了......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不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


·集体公司怎么变更注册股东?
      集体公司怎么变更注册股东?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


·故意杀人罪法律条文内容是怎样的
      一、故意杀人罪法律条文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单位法人证明怎么写?格式要求有哪些?
      法人是一个单位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主要代表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在一定情况下,就需要出具规范的法人证明书证明法人身份,以......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一个最基本的工程项目也能容纳数百人使用,所以工程质量至少也会涉及到数百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尽可能的保证工程的......


·一、执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执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执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将会被限制适用。查封......


·发生高空坠物如何投诉?
      现阶段我国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快,政府机关对于城市化进度也非常重视,在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中高空坠物事件变得避不可免,但是很多人对于发生高空坠时应......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办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管您从事的是何种工作,首先对您的第一要求就是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才可以。但是有时候会因为一些外界的原因导致自己遇到工伤,那......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可以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写明付款人、事由、金额、收款人及日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


·不良资产拍卖如何定价?
      不良资产拍卖如何定价?不良资产,顾名思义,是指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资产,一般来说,在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后,经核实该资产确实属于不良资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