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交通事故误工未满一年可以赔偿吗?

交通事故误工未满一年可以赔偿吗交通事故误工费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满多少不支持,但如果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不予认可的。所谓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这里所指的正常工作和劳动是指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工作收入,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总之,有实际工作收入,并因发生事故或处理事故受到损失的,才能获得误工费赔偿。二、具体情况1、我国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因而在未达到16周岁的工作和劳动收入,是不予认可的。2、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超出上述年限的人员,其工作和劳动收入作为误工费计算,一般来说也是不予认可的。3、我国误工费的赔偿是以实际劳动能力为基础的,因而对农村和一些特殊工种的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赔偿,并不无完全是以退休年龄进行限制的。4、在交通事故中所发生的误工费,除了当事人本人之外,因作为当事人的家属参与处理交通事故的,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造成对方受伤的,那么会根据受害者的实际受伤情况来进行确定如何进行赔偿,而误工费的主张需要有相关的医院证明,并且也要有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未满一年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对应的误工费的赔偿是会按照实际的误工天数来进行计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 ?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一、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归谁中国传统观念里,子女结婚需要购买新房,在房价疯涨的年代,很多年轻人都是由父母......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


·演绎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几条?
      演绎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几条?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是一种重要的创作方式,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一、民事诉讼抗诉的成立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
      常州公司注册流程怎么进行?随着中小型工厂的不断发展,在常州注册公司的厂家越来越多。在您打算将您的工厂注册为公司时,您知道具体的操作步骤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只要在五年内完成即可。根据规定,首次出资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


·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
      住建部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条例是什么?工程项目通常都会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在双方事先协商好具体合作协议之后签署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责任。工......


·一、未转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未转外包工可以随时辞职么?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不可以,劳动者自己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
      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新车购置税怎么计算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在处理相关纠纷中比较重要的一步,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判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也为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