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单位给的过节费要不要扣税

单位给的过节费要不要扣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不属于该文件所列举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的范围。因此,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不属于福利费,应属工资薪金。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在实践中,有些单位福利比较好的,逢年过节的,会发给员工一部分过节费。对此,有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就以已发放过节费为由,用过节费代替加班费。其实,这是错误的。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与劳动者是否加班无关。从法律意义上讲,过节费是一种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一种法定支付义务。所以过节费不能冲抵加班工资。经过上文的总结,大家应该了解到,目前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其实是计入到了工资、薪金科目中的,而对于工资、薪金,我国也有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的金额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员工获得的过节费,原则上也是需要征收个税,不过如果没有达到征收标准,自然也就不能违法征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配偶要还吗?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是要还的,具体情况应当对债务的类型进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


·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关系是在劳动合同完成后,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进行时出现,劳动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原单位来出具劳动关系接触证明,那么,......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一、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何进行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书应载明法定内容,包括......


·如何判断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之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
      行为人借款时的财务状况是判断其是否准备归还借款的重要因素,行为人财务状况结合其对借款的用途,能够准确把握行为人的真实心态。在很多诈骗案件中,......


·逆向行驶与人发生车祸责任怎么分?
      机动车要是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话,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是多么的危险,尤其是机动车行驶的速度往往还比较快,因此导致车祸发生的概率就会被大大提高。而......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


·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注:......


·如何证明老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
      如何证明老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事先到医院进行检查并保留证据。如果老人本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身体情况正常,这时所立遗嘱,如果有人提出异议,该......


·侵犯商业秘密罪 量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
      土地使用证没有了能否过户吗这样的房子其实是不能过户的,不能过户的意思就是不能到国家有关单位登记,这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这个房子是不属于你的,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