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

结婚后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夫妻在结婚之后才买房的,一般来说是认定属于夫妻共有房产,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此时房产的性质就是个人所有,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能要求对该房产作出分割。但要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则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均等分割,实际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
      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一、农村荒地承包费多少钱一亩地?农村荒地承包费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需要和村委会协商。《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


·专利权著作权有啥区别2023
      专利权著作权有啥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


·法律规定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使用者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要想买一辆好的机动车简单,但是要办理一个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很......


·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一般是发生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自然采取的肯定还是一些虚假的手段或者隐瞒事实真相。贷款诈骗罪属于特殊的诈骗罪,同......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
      使用过的商标可以抢注行业吗?1.《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
      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一、非诉讼律师代理合同模板怎么写?托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13个月可以要双倍工资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13个月可以要双倍工资吗?单位不签劳动合同13个月可以要双倍工资的,并且还可以要求对于之前13个月的工资都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无......


·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
      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


·双方都放弃抚养权该怎么办
      虽然夫妻离婚是很正常的事情,而顺利的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也就会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解除的,不能因为父母离婚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