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检察机关二次退侦后怎么办?

一、检察机关二次退侦后怎么办?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司法解释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检察机关的司法职能是对案件进行审查认定,以便作出是否批捕或者审查起诉的决定,但对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或者是犯罪证据存在异议的诉讼案件,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退回补充侦查处理的,但如果两次还没有作出认定的,则可以取保或者释放当事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诉前财产保全的延期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的延期可以吗?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能延长的,如果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


·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合同订立是要双方在合同下方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盖个章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合同签订之后,通过双方协商也是......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


·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工作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您都知道对于工作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我们有的时候感觉工作不适合自己,想换工作,但是劳动合同上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这种......


·上海企业动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企业动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城市发展越来越快,而城市的发展免不了就需要涉及到拆迁。因为只有把较老的房屋进行拆除之后,才能新建房屋......


·河北省固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固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情况在城镇中是时常能够看到的,因为城镇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而且在城镇的周围一般土地都是已经有所归属的,所以通......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一、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以土地使用权投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承受......


·律师意见审查起诉之间有关系吗?
      一、律师意见审查起诉之间有关系吗?律师意见审查起诉之间是有着一定的关系的。律师的意见对于所辩护的一方来说显得十分重要,能够有效的提高辩护的成功......


·一、开除孕妇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开除孕妇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检察院批捕划归法院会不会?
      检察院批捕划归法院会不会?法院,主要职责则是审判工作。对于侦查阶段的法律问题,不承担主要职责、不主动介入。“批捕”处于案件侦查阶段,所以,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