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购买二手房办房产证要多久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

购买二手房办房产证要多久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二、为什么会有人买的二手房一年多拿不到产权证?有朋友说见到身边买房的,也是二手房,但是产权证一年多了才拿到手,又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一年多才拿到产权证,并不是产权证没有下来,而是直接交到银行进行抵押了,一般如果贷款买房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正常全款买房都是从过户开始15个工作日内下产权证,甚至可以直接领到产权证。但是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商业贷款从过户开始25个工作日下产权证,但是产权证直接放到银行进行抵押。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从过户之后开始45个工作日下发产权证。也是直接送到公积金管理进行抵押。买家如果有其他需要可能使用到产权证的,可以到银行或者公积金处领取产权证复印件。三、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1、核实清楚房屋基本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有无共有人、有无抵押、有无出租等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2、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出售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并且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核实出售方身份是首要,二手房和一手房不同,一手房是和开发商做交易,一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买二手房的一定要核实与你交易的对方的身份。3、违约责任要明确,要有力度买卖双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约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4、出售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迁移户口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要迁走就一定要找一个落户的地方,如果不能落户,当然也迁不走了,所以这类纠纷由于不适合强制执行,目前法院现在还不受理这类案件。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房屋内的户口状况。购买方最好去调查一下房屋内是否有户口,决不要轻信上家的空口许诺。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往不要忘了进行物权变更,说的简单一些也就是将二手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的话只能是取得了对二手房的占有,但从法律上来看,二手房还是属于卖方而不是自己的,这样显然就没有实现购买二手房的目的。而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卖方的积极配合,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可以做出相应的约定,以免出现卖方拖延办理过户的情况,损害到买方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老板随意开除员工该怎么办
      虽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保障,但实践中仍有一些私人老板,不顾法律的规定,而随意的开除单位员工,给劳动者造成了......


·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
      现在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都是公司主导的,属于团伙作案。一般这类案件中,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宣传的,有做账的,还有普遍员工。非法集资活动......


·故意伤害致死附带民诉是否允许?
      故意伤害致死附带民诉是否允许?故意伤害致死附带民诉是允许的,因为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的这样一种犯罪行为都会自然而然的带来相关的赔偿问题,主要就是......


·车牌掉色是否可以自己涂
      车牌掉色是否可以自己涂机动车的车身都是有一定颜色的,而在购买的时候就需要选好颜色,因为日后若需要重新喷颜色的话手续比较麻烦,也不是那么容易......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


·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一、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阅读公司法原文不如阅读公司法的司法解释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阅读公司法原文不如阅读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不仅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而且还有适当的阐述表达,而且这也有利于更加快速地了解到公司......


·对于残疾人犯罪在哪坐牢?
      对于残疾人犯罪在哪坐牢?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肢体残疾的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不构......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总则相关规定1、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


·脚蹬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驾驶行为,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处罚。在进行处罚时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进行处罚判定。对于机动车来说......


·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是什么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