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给退吗

租房提前退房押金给退吗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二、交租房押金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
  
  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然合同上说明某些情况下会扣掉违约金,但并未清楚的指明什么情况下会归还押金。
  
  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所有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发票,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二)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1、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
  
  2、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发票。
  
  3、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最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4、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三)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全额退还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由此可见,对于要付押金的情况,最好事先跟房东协商一致,以免造成纠纷。
  
  如今很多人在租房的时候,往往被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有些地方是以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而有的则是以2个月甚至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通常,在租房合同届满之后,双方终止了租房合同的,那出租人会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不过,要是承租人对房屋建筑或屋内设施有损害的话,则允许出租人从押金中适当给予扣除部分,以弥补自己房屋遭受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疗纠纷起诉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起诉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一、医疗纠纷起诉前要做哪些准备材料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


·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如何确定的?
      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如何确定的?一、济南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依据有什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流转,我们知道它的意思就是由拥有土地的农户将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组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


·不行贿不受贿不索贿中间搭桥是否犯罪?
      虽然法律一直为每个人服务,但是很多地方法律是不普及,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网络上也可以及时了解法律的最新知识,早前一起行......


·农民工的定义。
      农民工,又称外来工、民工,是指为了工作从农村移民到城市的人员。“农民工”的称谓是在改革开放后众多的农民进入城市才出现的,他们是城市发展经济的......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
      望京劳动仲裁在哪?劳动仲裁时需要哪些材料一、望京劳动仲裁在哪朝阳区望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东风南路南十里居28号楼二、申请劳动仲裁......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


·如何确定孩子的监护人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您应该都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孩子的父母。那要是孩子的父母不具有监护资格或者早已去世的话,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确定孩......


·离婚后不要孩子抚养权违法吗?
      女性意识不断觉醒的同时,也伴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离婚后,有些父母为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得面红耳赤,但有的父母出于经济能力和未来择偶的考虑,双方......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一)、合同的一般条款1、序文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签约时间和地点......


·办试用期入职都包括哪些规定?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工作需要一个试用期的考察,只有通过试用期的考察才可以办理正式入职的手续,而如何办试用期入职对于大众们来说也是一个需要了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