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两倍工资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首先,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二、劳动合同的作用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一个步骤,是维权的基本操作,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有了劳动合同的牵制,能保障劳动者的付出能得到对应的报酬,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久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量的完成任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法法人公务员可以担当吗
      公司法法人公务员可以担当吗国家公务员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


·合同诈骗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扩大,基于市场环境经行的犯罪行为也日益增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利用签订合同来诈骗钱财的案件不胜枚举。下面我们我将会......


·注册资本对业务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注册资本对业务的影响主要有哪些?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自己花大价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住,从法律角度来讲,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二手房的占有,但......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吗?1、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
      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起诉,如果对其不满,法律规定其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那究竟怎样才能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核?另......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什么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


·对于工作中发生员工受到伤害的事
      对于工作中发生员工受到伤害的事,是每一个用人单位都不愿意看到的。很多用人单位自感社会的责任,会很主动的去处理这样的事件。工伤的认定标准,相关......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


·银行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正常放款?
      一、银行贷款什么时候可以正常放款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