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虚假绑架索要财物是诈骗罪吗


  一、虚假绑架索要财物是诈骗罪吗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二者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方面的故意的内容也是一致的,都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可以看出两罪的结构很相似,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是主要因为恐惧而被迫交付财产,在诈骗罪中,行为人主要是由于陷入了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产。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中,受害人虽在认识上存在错误,但在意志上仍处于自愿的状态而处分财物。这一点也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一项重大区别。
  
  
  二、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对这类案件的相关审判依据是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和相关的案件情况进行相关的判定。相关的判决结果如当事人有异议的,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相应的上诉,解决这类相关的诈骗案件众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的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一、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几种?《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
      合同约定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合同约定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包括加班工资的,加班工资必须是在合同当中另行的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


·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怎么填写?
      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怎么填写?一、变更商标代理人文件接收人申请书怎么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


·非法拘禁罪可能判多久
      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非法拘禁他人多长时间构成犯罪?既然构成犯罪,就会受到刑事处罚,非法......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 ?
      交通违章如何申诉?一、交通违章如何申诉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


·哪些近亲不能结婚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哪些近亲不能结婚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


·家庭暴力证据该怎么收集
      家庭暴力证据该怎么收集现实中,夫妻因为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而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离婚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在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要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但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清楚这个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吗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


·铁路工资无故拖欠怎么办
      铁路工资无故拖欠怎么办《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