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合同?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怎么办?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因此,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如果需要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合同法》236条: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约,但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但须注意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任意解除租赁合同要提前通知,给承租人以合理的时间搬家;对承租人的任意解除权无此限制。
  租房合同履行完毕是不需要刻意去解除合同的,如果需要续租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没有续约的情况下视为不定期租赁,期间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如果承租人出具了欠条而未归还的,应当使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打官司都需要哪些费用
      打官司都需要哪些费用从前大部分的人都忌讳打官司,觉得这有损自己的面子。而如今,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不少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都会选......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是有权占有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会捡到一些他人遗失的物品,有的人看到其有一定价值,于是占为已有。在道德层面上讲,人们捡到遗失物......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
      国土资源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是什么?一、民事诉讼证人证言的采纳规则是什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第六十五条审......


·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一、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吗?农村补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流程如下:(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


·普通债权人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们如果认为国家机关部门在执行其任务时,侵犯了其合法利益的,人们是有权想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是不是任何人任何......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租房合同进行续签。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合理的续约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患者如何处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发生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争执,当然了如果这些真挚发生以后肯定要及时的寻求解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违法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不放假不算违法,但违规。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全体公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