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1、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是不包含津贴的,误工损失是指受害者的正常工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二、交通肇事罪立案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准确的来说,交通事故中的误工损失就按照当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之前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即可,因为津贴是不固定的。这些细节上的问题需要肇事者和受害者本人当面进行核对,受害者不能站在道德至高点上索要严重脱离实际情况的误工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交通事故汽车划伤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汽车划伤赔偿原则是什么?应当根据责任责任划分情况来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一、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什么?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解释规定是可以向宣告商标无效的机构来进行一定的解......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
      这个债权债务怎么算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


·加盟店维权应该去哪里?
      加盟店维权应该去哪里?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披着合法加盟的假公司,对外宣传加盟自己的品牌虽然需要大量的加盟费,但是后期会很快就赚回来。......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
      北京市政府开始征收房产税以后,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规定,引发了各企业家对于北京房产税的关注。其实,北京市属于我国房价名类前茅的,因此许多人会觉得......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涉及了巨额的财产或者其他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在抓获罪犯之后一般都会立马依法查封,以免被漏网之鱼的其他犯罪同伙转移走......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北京市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它是约束双方当事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


·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是多久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期限问题,通常都是指在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产生纠纷时,此时一方依法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问题。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期......


·起诉驳回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驳回诉讼时效中断吗?驳回起诉也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形态,此时对比犯罪既遂,情节自然是要轻一些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那么严重,因而在对犯罪未遂作出处罚的时候,自然......


·商标申请代理程序的法律规定
      申请商标代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来。《商标法》和有关的法律就对商标代理的申请做出了一些规定。第十条是这样说的:“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