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离婚彩礼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二、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彩礼只是我国民间结婚的一种传统,男女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这并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领取。而结婚彩礼的发生,可能是出现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也有可能是发生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对彩礼性质的认定,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子公司能和分公司签合同的,这样的合同只能对内,作为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可以签订合同。双方草拟好合同条款,签订合同......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主要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中回避的情形主要是什么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近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网无效的商标是否可以申请注册?无效的商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注册的;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


·酒驾逃逸还能认定酒驾吗
      不能定酒驾。酒驾肇事逃逸后被抓获警方会根据他肇事前行迹进行侦查。酒驾肇事逃逸后被抓有伤者作证证明肇事司机当时是酒驾可以算是交警判定证据。最好......


·校车超载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孩子是国家发展的未来与希望,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与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由于法治的缺失,一些无良学校在校车接送问题......


·离婚一方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离婚一方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一、离婚一方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


·试用期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赔偿
      相比于转正,法律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保护的就要少一些,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上面,法律也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单位要是在试用期解除合同......


·故意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条件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概念和构成条件是什么?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构成条......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在您的现实生活之中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而会签订了很多的合同的,但是在双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