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信访算不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信访算不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信访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有关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以及判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条件来进行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但诉讼时效中断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只有在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下才可以由司法机关来认定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赔偿什么项目?
      一、河南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赔偿什么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


·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
      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或者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几年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几年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


·公司入职后需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员工入职,一般都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但是我们要知道,入职协议书并不等于签订的劳动合同,它与劳动合同还是有所区别的,一般每个公司都有每个......


·驳回财产保全复议怎么办
      驳回财产保全复议怎么办说到财产保全,相信您爱啊都不会陌生吧。财产保全,在诉讼中是十分常见的,用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损害。那么,对......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算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算不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未成年立遗嘱是有效的吗?无效的,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


·一、深圳施工误工费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一、深圳施工误工费是根据什么确定的?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


·市政工程质保期的约定包括什么?
      市政工程质保期的约定包括什么?所有工程,不论什么性质,都存在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但是不同种类的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也会不同。在企业工程承包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