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二)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三)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现实中,不少人会将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混淆,但其实这二者是不同的。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过错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而离婚经济补偿则并不要求一方在婚内具有过错,只要双方有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时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
      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一、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协商不......


·一、交通事故超过60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超过60有误工费吗?可以主张误工费。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参数确认函格式是怎么规定的?
      参数确认函格式是怎么规定的?确认函的格式没有固定的要求,只需具备以下几个因素:1、对方单位名称2、相关检测参数3、发函单位名称及日期,公......


·很多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都会需要租房子
      很多人在外地工作的时候都会需要租房子,租房子的时候是需要跟出租人签订租房合同的,而且一般租房的合同对于租金的支付和租期的确定都有相关的约定,......


·长沙二手房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长沙二手房他项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二)办......


·重婚罪要谁告才有资格 2023
      一、重婚罪要谁告才有资格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何时可以实施?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何时可以实施?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随时可以实施,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
      寻衅滋事,是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事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肆意挑衅的、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的或者损坏公共财物的,随之也会带来不同的情节后果......


·如何规避p2p网络金融理财诈骗?
      当今社会鱼龙混杂,且社会形势也十分复杂,且人民存在侥幸心理,故而网络诈骗现象是时有发生的。网络诈骗的方法有很多,p2p就是其中的一种办法,虽然p......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
      夫妻什么情况下是过错方1.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
      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一、高速危险驾驶罪怎么判?高速危险驾驶罪的判刑规定是判处拘役或者,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