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

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毁坏林木财物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
  
  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
  
  2、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二、情节较重的情形:
  
  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
  
  (1)哄抢财物价值五百元以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三百元以上,抢夺财物价值二百元以上的;
  
  (2)哄抢财物价值不到五百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不到三百元,抢夺财物价值不到二百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因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受过处罚或者一年内实施二次以上同类行为的;
  
  (二)哄抢、抢夺、故意损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的;
  
  (3)哄抢、抢夺、故意损毁军用物资、救灾、救济款物的;
  
  (4)聚众哄抢、抢夺、故意损毁财物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
  
  (5)哄抢、抢夺财物拒不交出的;
  
  (6)哄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不听劝阻的;
  
  (7)驾乘机动车抢夺或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哄抢、抢夺的;
  
  (8)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毁财物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故意毁坏财物的治安处罚标准是什么
  
  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毁坏林木一般是否成功都是接受到法律的,对于情节比较轻的又构不成犯罪的一般就会以治安的处罚来进行给予,这也是为了给违法者一个教训,所以,不合法的事情我们千万不要做,不然自己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表决规定有哪些?
      公司一般都是由股东会的股东一起出钱设立的,所以有关公司的大小事都必须通过股东会共同商议一致后才能作出决定。股东会在公司中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案件法律时限是怎么规定的?(1)普通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


·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
      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近似......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
      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有关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明确规定?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关于共同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明确规定,共同遗嘱的法律......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2、构成玩忽职守罪,情节特别严......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
      喝2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上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最好24小时再开车上路,否则可能会被以酒驾或者醉驾行为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语言表达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语言表达如何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语言表达可以通过手写方式自书遗嘱,或者是委托他人代书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如果有......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商标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生活中,有的人为了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此时行为人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


·不批捕就是不够起诉标准么?
      一、不批捕就是不够起诉标准么?不是,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有一系列的程序,还可能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合同书没有签字盖章原则上不生效力,但《民法典合同编》第490条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即:采用合同书包括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