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开庭后,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文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民事裁定书(依职权移送管辖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初”。
  
  
  3.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裁定移送的,可以同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4.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移送管辖的例外:
  
  
  (1)无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必移送管辖,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2)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在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
  
  
  (3)根据管辖权恒定原则,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起诉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
  
  
  综合上面所说的,移送管辖是法院所拥有的权利,但移送管辖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而且在移送的时候必须要制定一份移送管辖的文书,写明案件的整个实事情况,这样才能得到该管辖法院的认可,从而进行接受此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哪些财产不属于同居财产
      对于同居财产,如果同居双方能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由法院依法分割。但我们在协议处理的时候,......


·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


·究竟延迟退休年龄哪年开始?
      步入21世纪,我国社会的老龄化日趋严重,退休人群日益庞大。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凸显,主要围绕退休人员的标准,退休人员定义,退休人员薪水等。对于退休......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因为离婚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首先离婚分为双方没有任何争议同意协议离婚和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法院诉讼离婚两......


·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一般是先提交资料,只有确定好了才能进行批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
      一、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民事案件,也是有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


·构成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形为哪些
      构成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形为哪些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有......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
      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一、对犯罪未遂,应当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未满18岁父母不抚养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从古至今,父母一直抚养孩子,直至孩子有能力生存,付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来维持小孩的生活,但是也有一些父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