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限制性规定吗?

一、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限制性规定吗?离婚房产分割法律有做出了必须要平等分割等的限制性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二、夫妻房屋共有性质的认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房屋共有性质决定分割原则,因此在分割时应先对房屋共有之性质进行界定。(一)已明确登记的共有财产的性质认定我国对不动产的权属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房屋属于不动产,行使房地产相关权利的惟一依据为产权证书。物权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取得法律直接保护。房屋共有权证为房屋权属证书的一种,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权证.即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共有人可以通过申请取得共有权证,体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已明确登记的共有财产,应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内容确定其权属性质。(二)未经登记的共有财产的性质认定对于未经登记的共有财产的性质认定,我国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 88条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这表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按份共有,一般应认定为共同共有。而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则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这表明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除共有之间有法律认可的特殊家庭关系外,应视为按份共有。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物权法实施在后,这表明现行的法律对于未经登记共有财产性质的认定,除有约定或特殊的家庭关系外,一般应视为桉份共有,而不是共同共有。(三)产权登记与真正权属不一致情形产权登记是一种依当事人申请进行的登记,是物权对外公示的一种重要方式。不动产权属证书作为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对外仅产生以公示的方式表彰和说明房产权属的特定作用,与实际权利状况有时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如果权利关系人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状况与实际状况不相符时,即应依法确认不动产物权的真正归属。如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有的房产虽然在夫妻一方名下,但仍然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有的房产作为遗产时虽然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但却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现实中,恋爱情侣为结婚而购置房产,其登记的所有权人与实际投资者并未完全一致,有的可能是双方共同出资而只登记所有权人为其中之一,有的甚至一方完全没有出资也登记在自己名下。故不动产权属登记是确定物权的最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也可能存在例外情形,即房屋的产权登记与字际权属人可能出现不一致情形,这时其权属的确认则要综合各种证据情况进行最终确定,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应尽量体现公平原则。很多夫妻在结婚后居住的房屋,都是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在一般的情形下离婚时双方都不能就房屋的分割达成协议,存在着很多的纠纷,故此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与房屋分割相关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参照这些法律的规定去处分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
      一、交通事故和交通意外有区别吗?当然有,从法律上来讲,交通事故抄是过失、过错的结果;意外事故是无过错和过失的结果,善后是有本质差异的。意外事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


·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常见问题有哪些
      信用卡逾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常见问题有哪些??科学进步,经济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各大银行也相继推出了信用卡项目,现在大部分的......


·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想要解除合同时,往往需
      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一方想要解除合同时,往往需要办理一定的程序。由于生活中不少朋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提前通知后给的赔偿金都......


·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一、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办酒席算是重婚罪的证据,因为办酒席一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


·合同违约金按天算一般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按天算一般是多少?按照你们合同商定的计量。 当事人主张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


·非婚生子能认定重婚吗?
      非婚生子能认定重婚吗?有私生子,是否算重婚,区别对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或大家公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就是重婚;否则,不是重婚。重婚罪,是指......


·办土地使用证怎么缴费的?
      办土地使用证怎么缴费的?拥有一套房屋是每个人的一个奋斗目标,如今的房屋最高价是年年刷新,大大的增加了人们的经济压力,很多人选择去按揭贷款买......


·高空作业防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现在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在高空施工的农民工,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并且要保证随身物品不得坠落。否则在高空坠落的物品砸到人后,轻则受伤,重则有......


·当事人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
      当事人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一、当事人撤诉后可否再次起诉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


·烧人民币怎么判刑
      不会被判刑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