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发生醉驾交警扣车多久?

一、发生醉驾交警扣车多久?
  
  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都要遵守相应的道路交通法规,其中就规定了严禁出现醉驾等行为,因为醉酒驾驶车辆不仅会影响到驾驶员的操控力和判断力,同时也是会危害到道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所以交警部门是会对醉驾的驾驶员处以一定期限的拘役,并扣除驾驶员的涉案车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申请著作权登记都有哪些规定?随着我国对著作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来越严格,要向取得国家认定的软件著作权,不仅仅需要开发者要持有自己开发的软......


·入职年限公式是怎样的?
      公司员工在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职工的入职年限就开始计算了,公司的入职年限计算与员工工资和奖金都是挂钩的,所以很多人很关心这个问题......


·夫妻起诉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离婚起诉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不管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当事人都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其起......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标准有哪些内容?
      通常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交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交由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确定后续一系列赔偿问题,做出肇事者的责任划分。那么交通事故......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躲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五年的起点时间《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多长时间一、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注册资本变更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需要......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网络的普及带来的后果有好有坏,好的是使我们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网络化信息时代,坏的是增生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现在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