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

一,法律上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对吗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二,内容的区别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去就业,用人单位也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则同意推荐毕业生,并且列入派遣计划当中。这一份协议是不涉及任何权利和义务问题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涉及了很多权利,如:劳动的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工作内容等各方面的内容。三,签订时间的区别一般而言就业协议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的时候才会签订劳动合同。而就业协议则在就业之前就可以签订。四,签订目的区别签订就业协议是为了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意向上初步约定好,双方在这个环节可以商讨一些基本的条件,对于即将要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也能达成一致。这份协议是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并不能作为第三方。这份协议已经毕业生个人、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分签字盖章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可以作为编制毕业生的就业方案和将来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既是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签订了劳动合同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就业协议书的问题的处理会有不少的影响,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解决,进而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最为关键的是自己的处理方式在规定的范围里,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不少的纠纷,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维护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什么是合议庭 合议庭的职责有哪些
      什么是合议庭根据我国诉讼法(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则也不是不可能的。此时要是可以与对方协商一致,这当然是最好的。不然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变......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又诉讼要小孩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员工尚在试用期要交保险吗
      员工尚在试用期要交保险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


·手机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手机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当今社会,花呗等软件的使用使得提前消费成为一种时尚,那么有关手机贷款的还款问题自然也成为您关注的焦点,究竟逾期还......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


·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诈骗事例屡见不鲜,它很可能就会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这是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以及人们的防范意识比较低下造成的。信用卡诈......


·受工伤双脚内环骨折怎么赔偿?
      受工伤双脚内环骨折的,需要对医疗费、伙食费、交通住宿费、器具费等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诉讼时效中断期间与中止期间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期间与中止期间有什么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


·应该如何认定合伙诈骗罪
      应该如何认定合伙诈骗罪?1、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犯罪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


·现在有很多父母在孩子上学时就早早的为孩子买房子
      现在有很多父母在孩子上学时就早早的为孩子买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为以后做准备,可是后续如果父母之间有什么问题可能会涉及到离婚的问题,父母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