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增加投资但不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

增加投资但不变更注册资本可以吗?后续追加的投资,应该进行验资,然后增加“实收资本”,如果不愿意增加“注册资本”,有两种情况,一是将来要退还的,那只能做借款处理,二是不退还了,那就增加资本公积。追加投资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没有更改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这笔追加投资款以后要还的。可以做会计分录做账务处理。具体的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没有更改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这笔追加的投资款以后不还了。则进入“资本公积”。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3、若追加投资款,经过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经工商局审批后更改了注册资金,追加投资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而相应的验资费用,列支在长期待摊费用里,分3年摊销,否则,税务查账就要调整补交企业所得税。二、追加投资的规定是什么从事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其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税法第八条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1)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的;(2)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额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以上税收优惠须经企业申请,报省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执行。各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将批准情况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对追加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与其先期投资的生产、经营情况应加以区分,分别设立账册、凭证,准确计算各自应纳税所得额。凡不能合理计算各自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企业收入、资产等比例合理划分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想要增加和扩大企业的规模时是可以增加企业的投资额以及注册资本的,企业的注册资本也是可以在经营中合理使用的,当后续在追加投资时也是需要经过银行机构进行验资,如果追加的投资不想划分为注册资本也是可以通过增加资本公积的形式来办理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
      被电信网络诈骗后应该怎么办?网络时代,我们在享受着网络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在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风险。不少不法分子专门针对防诈骗意识......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30年的房子么?
      土地使用权年限30年的房子有么?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有哪些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


·如果非法转卖土地能取保吗?
      取保全称为取保候审,是指当嫌疑人被逮捕后,公安部门会对其进行拘留,但是,如果情节较轻的,比如打架,只要有人证明就可以结案,如果是重大案件,并......


·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有哪些?
      8岁以上18岁以下的孩子和没有完全独立意识的精神病人在我国法律中被叫做限制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就设立了相应的监护人制度......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被告商标侵权的证据有哪些?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侵权行为......


·妻子是否可以起诉小三重婚罪?
      一、妻子是否可以起诉小三重婚罪?1、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
      工伤赔偿是全额工资吗1、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是否有误工费?出租车的误工费要赔付。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


·一、离婚如何分割婚后财产?
      一、离婚如何分割婚后财产?离婚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婚后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