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的处罚判刑是什么?
一、围标串标的处罚判刑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223条以及其立案标准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二、围标串标的其他责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民事责任
串通投标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
围标的本质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串通投标,这样的行为在我国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行为人或者单位的刑事责任。若是还不能成立犯罪,但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同时就围标串标行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起诉离婚要到什么地方办理
您都清楚起诉离婚也就是要打离婚官司,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这可以说是唯一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了。而这个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就......
·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土地资源的实际经济价值,在近几年来通过土地的各种产出效率的高低得到了一个很好的印证,现在我国的土地实际上开发包括管理已经逐步趋于一个稳定......
·告别人侵犯名誉权应该如何操作?
告别人侵犯名誉权应该如何操作?告别人侵犯名誉权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来进行一个操作,一般情况下都是向法院来递交起诉状,看法院来是否受理,受理案......
·打了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打了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打了欠条欠钱不还怎么办?打了欠条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
·残疾人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残疾人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许多公司在欠下许多的债务后在期限到来之前仍然没有经济恢复的转机不得已就只能申请破产以免利益更加亏损,但是也有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手续的时候发现......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与仲裁区别包括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
·触犯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
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成都落户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在生活中,如果办理移民或是继承遗产等等都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如今,成都流动人口逐渐增多,很多人都不太熟悉定居在成......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
·留置权法定权利有哪些
留置权法定权利有哪些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是指在债权未能按期获得清偿前,留置某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权作为法定的一种,是不能任意创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