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何处理,包括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何处理,包括哪些?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一般是通过人民检察院或者是法院进行最终的判决。一般包括的种类有: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刑事案件中有一些案件只有原告人进行告诉才会进行审理和处理的案件,这一类的案件必须要经过起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处理。如果因为当事人没有进行告诉的一般法院或者检察院不会进行判决,但是会进行相应的私下调解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2023年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镇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
      债权人对于十年的借条怎样要账?可以根据借条直接起诉讨要,同时保全欠款人财产。也可以可以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
      建筑工程招标公告怎么写?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一、标题招标公告的标题是其中心内容的概括和提炼,形式上可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1、单标题。有二种写法:一......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1岁归谁抚养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1岁归谁抚养现代人对婚姻和家庭的态度不像以前那样封建保守,很多夫妻可能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离婚了。离婚后,尽管孩子还非常小,但......


·移送管辖处理的条件是什么?
      移送管辖处理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普通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最主要的就是在法律保护方面,对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范围,肯定是没有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范围......


·生活当中像买房这种重大支出,自然不能像逛菜市场一样随随便便就
      生活当中像买房这种重大支出,自然不能像逛菜市场一样随随便便就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买房子的时候注意的事项是非常多的,如果一不小心遇到一些黑心......


·离婚财产父母赠送的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离婚财产父母赠送的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


·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长期以来法治化程度在不断的提高,人们的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如此环境之下如果有犯罪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保障受......


·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计算标准有哪些?
      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计算标准有哪些?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相关的规定给予的补偿。相信住在农村的朋友,都会很关心......


·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
      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一、房屋转让合同无偿转让后可以反悔吗?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赠与合同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