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买房办理条件包括哪些?
1、贷款须满足基本条件
(1)首先借款人要有稳定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
(3)贷款额度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2、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还要准备有20%以上房款的收据。
(2)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人收入证明,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二、办理按揭购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按揭买房是主要的购房方式,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办理按揭贷款后每月就要偿还固定的本息即可。当然,要想贷款成功也要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有固定收入具备一定清偿能力、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等。银行会综合各自因素确定放款的数额和利率水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保必须缴纳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
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才可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一)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律师鉴证业务细则是什么?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与孩子的亲情血肉关系是永远不会终结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一、闯红灯罚款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红灯亮时是禁止车辆通行......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
仲裁约定应注意事项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如何认定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实际案件中,如果单位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除没收全部财物外,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那在实践......